本报讯 (记者 胡越)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和《洛阳市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81万辆,机动车尾气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柴油车、大中型客货运输车尾气排放明显。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府关于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规定,我市辖区在用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实行环保检验标志制度,环保部门依据尾气检验结果发放车辆环保标志。对符合国家现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发绿色标志;对不符合该标准的机动车,发黄色标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当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的右内侧。《通告》还规定,洛阳城市区实行环保限行,贴绿色标志的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可在全市区域通行,贴黄色标志的车辆不得在洛阳城市区通行。机动车尾气检测采取车辆年检环保强制检测和道路随机强制检测两种形式。所发放的环保标志有效期限与车辆年审期限相同。环保标志发放的当年,车辆年审不再进行尾气检测。
《洛阳市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提出,储备菜存储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若干骨干企业,实行“政府委托、企业运作”,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和扶持;坚持保障日常消费与满足应急需要相结合,以保障市场供应、抑制菜价大幅度上涨为重点。储备菜品种以大白菜、萝卜、胡萝卜、土豆、洋葱、圆白菜、冬瓜等耐贮存、易周转的蔬菜为主,也可根据居民消费习惯和储藏能力适当调整储备品种。储备菜的规模按照满足城市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天0.5公斤,确保5至7天消费量确定。储备菜的储备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动用储备菜:蔬菜供求总量失去平衡或一周内部分蔬菜市场价格持续上涨50%以上;遇有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市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储备菜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