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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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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基本实现城乡教师“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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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补齐短板 倾斜农村
洛龙区基本实现城乡教师“同工同酬”
  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 特约记者 苟华云)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教师节表彰大会上,洛龙区被评为“发展教育事业先进县(区)”并获20万元奖励。

  洛龙区作典型发言时透露,该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三个统一”,即全区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城市区统一标准,全区教师待遇统一标准,学校教师配备统一标准。

  “实现‘三个统一’是个系统工程,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从基础建设抓起,补齐教育短板,进而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该区教育局负责人说,洛龙区有中小学校55所、在校学生近4.2万名、专任教师2400余名。新区开发建设以来,该区先后投资5亿元用于学校建设,先后建成古城、龙祥、龙和、龙兴等8所高标准学校,对农村30所学校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目前,全区初中生、小学生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等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洛龙区原为郊区,近年来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和城镇化发展,城乡杂处的性质比较突出。以前,农村学校教师与区直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在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方面存在差别,差距在400元左右。近年来,洛龙区逐步缩小城乡教师工资待遇差距,目前城乡教师工资待遇标准统一,基本实现了城乡教师“同工同酬”。

  现在,洛龙区将全区教师医疗保险金上缴比例提高到了6.5%,将住房公积金上缴比例提高到了12%,并对全区教师统一发放第13个月工资。最近3年,该区教育拨款增幅显著,特别是2010年新增的4252万元教育经费全部用于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此外,该区每年都安排部分教师特别是新上岗教师到农村或偏远地区任教,有效地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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