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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考试的对象是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全体民警。考试由省公安厅统一命题、统一评判,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将记入档案。未取得执法资格的民警,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得评职称,不得晋升职务、级别、警衔,不得再办理案件。
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公安机关5000多名民警将在年底前分3批参加考试。 (李三旺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