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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召开的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议透露: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推进。同时,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标准也有所变化。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布点规划500个新型农村社区,整合1500个以上行政村。作为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福民工程,我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如何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建设标准方面有哪些变化?记者对此作了深入采访。
城边村、产业集聚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使农民向城市、产业集聚区、小城镇集中。结合各地实际,我市将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城中村——改造一步到位
已纳入城市开发建设总体布局的城中村、城郊村,将整体拆迁、整合改造,改村民为居民,改村委会为居委会,改农村集体经济为股份制经济,改村庄为城市社区,改造一步到位。
城边村、产业集聚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
不在城市开发建设总体布局内的城边村将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周边延伸,引导发展二、三产业,吸纳农民就地就业。按照新型农村社区的标准整合村庄,符合条件的可转为城镇居民,享受市民待遇,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对产业集聚区和大企业驻地村以及周边村庄,通过土地入股、村企联建或政府主导等方式,合并建设大型社区,集聚人气,带动三产发展,解决社区居民就业。
小城镇——打造服务圈
将乡镇驻地村庄及周边村庄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将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强化公共服务功能,打造服务圈,吸引周边农民向小城镇集聚,符合条件的农民可转为城镇居民。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和经济强镇将率先启动该工作,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
不宜居村庄——整村搬迁
对深石山区、地质灾害威胁区、煤矿塌陷区、矿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结合搬迁扶贫、矿区安置等实施整村搬迁,直接进县城、小城镇或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建设标准注重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我市修改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标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关键词】建设规模
每个新型农村社区原则上整合不少于3个行政村。平原地区每个社区最低要容纳1500户以上;丘陵地区每个社区最低要容纳700户以上;山区每个社区最低要容纳500户以上;深山区确无大片平地的可就地形地貌分散建设,半径一般在500米之内。省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整合人口不少于5000。
【关键词】住宅层数
平原地区住房一般应在6层以上(含6层),丘陵、山区住房一般应在4层以上(含4层)。对保留或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的,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标准。
【关键词】设施配套
基础设施——社区要配套水(供排水)、电、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各种基础设施,有条件的要配套燃气、供热、车库等设施;要合理配置亮化、美化设施和绿化空间,绿地率不低于30%。
公共服务——要有满足公益性、中介性服务需求的社区(村两委)办公场所、学校、文化休闲场、标准化卫生室、超市、治安警务、司法调解、法律援助、信访接待、人口计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就业、产权交易、科教文体、三产服务等基础服务设施和服务人员。大型社区还要配套托幼托老、餐饮洗浴等经营性便民服务设施。
【关键词】就业保障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尽量靠近产业集聚区,通过农村集体建设整治节约出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产业聚集区发展,方便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重视发展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创造公益性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农民在社区就近就业。
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做好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维权服务等工作,促进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稳定就业。
根据资源环境和区位特点,注重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与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的建设、产业发展相结合,发挥各地特色农产品、矿产品、人文与生态旅游资源和人力资源等优势,通过建设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特色产业园区,交易市场,特色商业街区,特色景观旅游区等形式,积极培育新型农村社区主导产业,引导产城联动、融合发展与农民就近就业转移。
本报记者 郭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