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饭店“炊烟袅袅”,楼上的住户必须门窗紧闭;楼下巨大的换气设备噪声,却还是让人坐立不安……
近日,滨河北路一高层小区的业主们反映,楼下的一二层已改建成饭店,现在正在进行装修,楼一侧安装了两排抽风机。大家都担心饭店营业后,抽风机的油烟和噪声会造成污染,影响楼上住户的正常生活。
记者走访市区一些居民区后发现,“楼上住居民,楼下开店”的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在一些旧小区内,饭店规模小,没有加装油烟净化设备,楼体局部地方已经被熏黑,许多居民只好不开窗。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刚说,业主与商业店铺的此类纠纷属于“相邻权”纠纷。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对其他业主造成实质影响,其他业主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生活受影响的居民还可以通过行政或者司法两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途径就是可以向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进行举报;司法途径就是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到法院对商家进行起诉。
杨刚说,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等有害物质。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的,应当给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予以赔偿。 记者 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