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5年6月,辽宁公安机关侦破营口东华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该集团以养殖蚂蚁为名,以给予投资者35%~6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3万余名群众非法集资近30亿元。2007年2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汪振东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其余案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营口东华集团的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是以虚拟骗局为载体、高额回报为诱饵、宣传造势为助力,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犯罪分子的阴谋能得逞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工商执照、司法公证样样俱全,为其非法活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部分群众缺乏法律观念和理性心态,易受犯罪嫌疑人的欺骗。广大人民群众应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认识集资类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识破非法集资者的欺骗伎俩,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
(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处置非法集资专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