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发出通报,对我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给予表彰。
通报指出,近年来,洛阳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克难攻坚、顽强拼搏,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成功探索出具有洛阳特色的森林城市建设之路,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森林与城市相融的良好局面。2011年6月洛阳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为我省林业生态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通报希望洛阳市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健全森林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各地以洛阳市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重要抓手,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