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生产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近期排查出的五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其按期整改到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相关标准要求,按照时限整改到位。如逾期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将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并顶格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一期公示的五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中,西工区洛阳金水湾大酒店火灾隐患已按时限整改到位,其余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大河沟赤泥库等四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正在按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洛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