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马奎元
一、确保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确保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全市福民强市目标考评排名不低于往年位次,确保不排在后5名,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居全省前3名。
2.确保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举办的中国特色文化城市建设高峰论坛、文化部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获奖作品洛阳展演月及承办的各项活动圆满成功,确保今后各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3.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确保洛阳歌剧院每年演出220场以上(平均每周4场)。
4.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递增20%以上。
5.确保2012年3月底前建成新区图书馆,2013年年底前完成市曲剧团建设任务,2014年年底前完成市群众艺术馆、市文化艺术学校等文化设施建设任务。筹划创作以牡丹、洛神、龙门等为题材的精品演艺项目,坚持常年演出。
6.确保2014年年底前全市有1-2个文艺作品获省级“五个一”工程奖和国家级奖项;2个以上艺术专著和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至少申报成功并建成一个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区。
7.确保2014年年底前全市农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每个城市区和县城建成一座多厅数字影院,建成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和监测中心机构,完成县(市)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完成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和手机电视覆盖网建设,确保全市广播影视安全播出。
8.确保完成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
9.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认真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安全稳定,确保不出大的问题。
二、廉政目标
1.严守廉政准则,严于律己,同时,管好班子成员廉洁从政。
2.加强队伍建设,文化系统不发生在全市、全省有重大影响的问题。
三、当年出现2项重大工作事项没有按要求完成,或连续2次在全市福民强市目标考评中列入后5名的情形,退回原职级或自动辞职。
四、本承诺书有效期为3年。
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张伊民
一、确保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在全市福民强市目标考评中,每年年度排名确保不排在后5名。
2.确保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3.确保金融各项工作在全省领先,主要指标排名不低于往年位次。
4.引导企业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每年完成新增贷款和新增资本市场融资合计不低于280亿元人民币。
5.每年举办大型银企洽谈会不少于2次,确保银企签约金额落实率达到85%以上。
6.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3年内企业上市年均不少于3家。
7.大力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因非法集资案件而引发的重大社会不稳定事件。
二、出现2项工作目标没有完成或在全市福民强市目标考评中连续2次列入后5名的,退回原职级或自动辞职。
三、本承诺书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