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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几项建议名单(草案),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会议审议了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事项。
会议决定,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12年1月15日至17日召开。此次大会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1年洛阳市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市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议案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炳旭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史秉锐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尚英照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孙国杰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乐、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王树仁、白志刚、黄元元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种松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