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厦门12月30日电 记者从厦门海关缉私局和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已依法侦查终结,于近日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受理此案。
经查证,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种设备及其他货物,赖昌星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巨大。赖昌星本人及犯罪集团其他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侦查工作中,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赖昌星及其他涉案人的合法权益,对赖昌星聘请、会见律师等依法提供条件和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