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市民王女士想到市儿童福利院做义工,但不知道需要办哪些手续。
帮办:市儿童福利院一工作人员说,到市儿童福利院做义工,首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的中国公民;富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能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此外,提供儿童住院治疗陪护服务的,护士优先;提供中小学课业辅导服务的,须毕业于师范学校(院)儿童教育专业,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教师优先;提供残疾儿童体能康复训练的,须具有康复训练从业资格证,在职人员优先;提供儿童生活护理服务的人员,须具备养育儿童经验的家长。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需向儿童福利院爱心办公室(电话63951043)提供相关证明,并填写志愿服务申请表,提交本人2.5厘米免冠照片1张;所在单位的证明或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的原件、复印件;近三个月内的医院的体检证明(血常规、尿常规、乙肝五项、结核)。
接下来,市儿童福利院还会对义工服务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院方会给义工发放“洛阳市儿童福利院义工证”,并根据义工本人意愿和福利院的需要,安排服务。义工服务期满时,福利院还会对义工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义工服务1000小时以下发放蓝色“爱心使者卡”;1000小时~5000小时发放红色“公益大使卡”;5000小时以上发放金色“慈善大使卡”。 记者 王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