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全市2012“作风转变年”动员大会上,副市长李国刚对碧水蓝天工程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
今年,我们将继续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努力使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宜居。
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加快水、大气、产业集聚区和生态环境整治,完成27项大任务76项子任务。水环境整治要围绕12类40项重点任务进行;大气环境整治共7类21项重点任务;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主要抓好5件事,即污水处理、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入区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生态环境整治重点推进矿山环境整治、开展植树造林及通道绿化、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等3项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媒体上开辟碧水蓝天工程专栏,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建立碧水蓝天工程新闻发布会制度,宣传工程内容,展示工程进度,通报存在问题。各县(市) 区、有关委局和企业要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就所承担任务的内容、标准、完成时限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处理环境污染案件,提高环保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加快转变,加强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都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统筹考虑发展、转型和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和幸福指数。要全社会参与监督,人人都当监督员,使损害环境的行为及时得到发现、及时得到整改、及时受到追究。定期组织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视察碧水蓝天工程,切实提高碧水蓝天各项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发现涉及大气和水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明显的废水、废气直排现象并及时举报的公众给予奖励。
四是强化考核,严查严究。对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月考评、季通报、年奖惩,考核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对考评先进单位和企业,给予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企业,实行约谈;对不能按时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进行经济处罚并列入环保“黑名单”,在执照年审、电力供应、银行信贷等方面实行限制;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和单位,启动问责机制。同时进一步强化公开和暗访督查工作,对在碧水蓝天工程实施中出现的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从严查处,顶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