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依据《通知》规定,报请市政府批准,对相关城市区实施如下奖惩:
一、对月度考评第一名的高新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月度考评排名末位的瀍河回族区给予5万元处罚。
三、对月度考评排名末位的瀍河回族区给予黄牌警告。
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