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市民李女士近期生了一个小男孩,她听说我省有文件规定,孩子是独生子女,父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她想知道如何领取,到哪里领取?
帮办: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去年11月25日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到孩子满18周岁为止,每人每月可以获得20元以上的奖励,而以前只奖励到孩子满14周岁。该条例虽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但目前尚未正式实施。因此,目前我市暂时实行的还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每月可以获得20元以上的奖励。
该负责人说,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规定》、《洛阳市计划生育奖励资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双方或女方具有本省户籍;志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另外下列情况也视为志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1.夫妻未生育而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2.夫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2个及以上子女而只存活1个子女,且女方未满49周岁的。
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时应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并提供申请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3张。
夫妻双方均系本省户籍,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由符合条件的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受理。居住在本市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公民,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登记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对有举报或事实不清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将对每人发放每月20元以上的奖励。
持证人在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年度审核。
记者 王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