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司长陈伟来洛举办讲座,介绍当前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形势与发展现状。陈伟分析了新形势下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阐述了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重点,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软件产业发展 机遇正当时
当前,全球软件技术和产业面临着新一轮的变革,未来10年至20年将是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打破跨国公司长期垄断核心技术的难得机遇。但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仍属于幼稚产业。
我国“十二五”规划将重点培育软件业龙头企业,着力提升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化、创新化、高端化和国际化水平,力争到2015年,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24.5%以上,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
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软件产业的发展“浇水施肥”。洛阳应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的基础上,抓住当前的重大机遇,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尤其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软件产业。
多策并举促软件产业发展
目前,洛阳软件企业共有100余家,获得双软认证(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的企业24家,软件产业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
软件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可低估。以外地软件产业的发展为例,燕山石化城,占地面积仅仅36平方公里,2010年销售收入800亿元,利润率5.6%;厦门软件园,1平方公里,2010年销售收入144亿元,利润率30%-40%。这充分说明软件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
洛阳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重视软件产业的发展,尤其要准确定位,充分利用装备制造业雄厚的基础,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发展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政府要研究制定工业软件专项行动计划,借助国发4号文件对软件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以及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对工业软件成果进行软件产品登记;鼓励工业企业的软件开发部门从原企业剥离,转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成为独立法人实体,最大限度地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软件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工业软件产业、信息技术等高端服务外包产业。实施“一企一策”,积极引进全球软件500强企业、国内软件百强企业、国内外上市软件企业落户。统筹安排政策、资金、项目,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养一批高端领军人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给予100万元或200万元的奖励以及首购自住房补贴。每年评选“软件杰出人才”,政府给予重奖。
可供借鉴的标杆城市:扬州
扬州市与我市在人口、面积、GDP、历史人文、三产比重等方面有着非常相似之处。目前,扬州市已经制定了优惠而专业的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系列政策。
1.土地供应和优惠。对引进的国内外知名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总部(含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数据中心等建设用地项目确保土地供应,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其第一选址要求。对新建或新购买的研发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地方净收益部分全额返还。
对依法可以协议出让供地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用地,通过法定程序提高规划容积率的,免交相应部分土地出让金。
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业园区建设项目中规划配建人才公寓的,实行工业地价供地,由园区封闭开发。人才公寓对园区内企业所聘用的软件架构师、系统分析师等高端人才优先实行“无偿居住”政策,对程序员等专业人才实行“低偿居住”政策。
2.大力培育本土市场。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设立部门内部的信息中心,对有信息技术服务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强制采用外包的方式优先选用本地企业提供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建设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本地企业;对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工程竞标中胜出的外地企业,在合同条款中增加“成立本地子公司”的限制条件。
将本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推荐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推行政府首购制度。
建立发包项目信息和接包企业对接平台,鼓励企业将涉及信息技术咨询、运营维护、软件开发、系统测试、数据处理、系统集成、培训等不涉及秘密的可外包业务发包给本地专业企业,扩大内需市场。
3.财政扶持政策。对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研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后,按当年实际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从第二年起,每年按当年新增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
对软件企业在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后三年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
记者 闫卫利 通讯员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