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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人享有绿色通道”
“道源”下清宫展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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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2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让人人享有绿色通道”
——探访新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先看病,后付费”模式
  办理住院手续时,患者家属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
  出院时,患者家属结清住院费用的个人部分。
  得益于新模式,李清香老人安心住院。
  □本报记者 李岚 通讯员 路璐 文/图

  核心提示

  2011年11月1日,新安县人民医院在我市医疗机构中率先推行住院患者“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服务模式。这一模式是如何运作的?实施三个多月来取得了怎样的效果?它又面临着怎样的现实困境?新模式何时能在全市推广?近日,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2010年,65岁的新安县南李村镇韦庄村村民李清香不慎腰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可是却被医院里动辄几千元的“住院押金”吓退了。无奈之下,她找到一位“土大夫”,花500元简单看了看。由于治疗不彻底,本月5日她旧疾复发再次病倒,老伴江万兴只得把她送到了新安县人民医院。然而这次他们惊讶地发现——生病住院,可以先看病后交钱了。

  “一到医院先拍片子,然后就办住院手续,这几天花了1000多块钱了,也没人催我交钱。”江万兴觉得难以置信。

  江万兴夫妇经历的这一变化,源于新安县人民医院去年11月起推行的住院患者“先看病,后付费”模式。

  1 新模式如何运作

  新安县人民医院院长陈木青介绍,“先看病,后付费”的就医服务模式主要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主要针对参加本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参加本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者、参加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三无”病人(暂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与用工单位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工伤病人等5类患者。

  具体的运作模式为,这5类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不用再交纳住院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医保证或新农合医疗证、本人和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以户口本为准)等证件暂交由住院处保管,出院付清相关费用即可。

  ■危急病人可享绿色通道

  “先看病,后付费”并非意味着遇到特殊人群见死不救——陈木青说,这项服务模式的原则是“人人享有绿色通道”,一旦遇到患者病情严重并非上述5类人群的,医院仍会开启绿色通道,采取紧急医疗措施进行救治,最大程度地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彻底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有钱不治病”的固有模式。

  ■住院花费实时知情

  “不掏钱就住院,也不知道每天花销多少,出院的时候会不会被‘宰’一大笔钱?”57岁的新安县铁门镇薛村农民刘西亮在入院之初,心存疑惑。

  不过,他第二天就打消了这一顾虑。护士主动为他送来一张“一日清单”,上面列有前一天所用药物的名称和价格,包括床位费在内等各项费用也一目了然。主治医生还根据刘西亮的病情,告诉他从治疗到痊愈大概需要多少时间,支付的大概费用是多少。医院同时承诺,在刘西亮临近出院时,管床医生或护士将预先到住院处查询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其筹款结账,除此之外,住院期间医院将不再以任何理由催促他缴纳住院押金。

  ■出院只需缴纳自付费用

  根据“先看病,后付费”的规定,患者在整个就诊过程中只用交一次钱:出院结算时将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一次性结清,住院处归还患者的医保或新农合证等证件。另外,当患者住院治疗费用每累计达到2万元时,将按照相关报销比例进行一次结算。

  “从根本上说,这一举措将使各项便民政策结合更加紧密。”市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新农合为例,为了方便参合农民就医,我市已经启动了新农合定点医院即时结报工作,不出医院就能一次性完成。直接报销新农合补偿费用的流程非常简单,参合人员持身份证、新农合合作医疗证(或IC卡)等住院管理的基本资料,出院时到该院新农合补偿专用窗口结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其余新农合补偿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并由参合人员或其家属在住院收费收据或发票上签字确认。因此,患者再也不用担心“住院前先交押金”、“押金不够医院可能停药”,可以安心接受治疗。

  2 新模式实施以来,尚无一人逃费

  新安县人民医院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先看病,后付费”的服务模式,迄今已有3个多月,效果究竟如何?

  “目前还没有出现一例患者不交钱偷偷‘溜号’的情况。”陈木青说,医院所设置的还款政策非常宽松,如果患者经济宽裕,出院时结清费用;如果手头紧张,可以签署协议选择“分期付款”。根据医院的统计,3个月时间内,该院共接诊1700多名患者,仅有两三个病人出院时还差少量尾款,没过半个月都能够自觉如数交纳。

  可如果遇到个别患者“恶意逃费”,医院该怎么办?陈木青表示,虽然原则上规定患者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今后将不再享受“先看病,后结算”这一优惠政策,医院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但是“还远没到那一步”。

  在陈木青看来,我国的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已大大提高,以新安县为例,农民参加新农合的比例很高,加之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也在不断提高,因此患者住院看病并不需要支付多少费用,所以真正需要缓解的是“入院前缴费”这一压力。其次,随着公众诚信度的逐步提升,绝大多数患者不会选择为了这一点钱去“丢人”,况且医患双方签有协议,新农合等证件也均能联网查询,所以医院不必过分担心。

  3 新模式改善了医患关系

  77岁的李殿恒老人因为患有脑梗塞,如今在新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在他的儿子李功和看来,“先看病,后付费”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医患关系的改善。

  2004年,因患心肌梗塞,李殿恒老人入院接受治疗。根据规定,患者入院前需要先行支付押金,李功和不得不多次回家为父亲筹钱。治疗过程中,一旦押金不足,医院设置的收费程序就会自动停止;医护人员也会不断催缴押金,让人反感,双方甚至因此争吵。

  而现在,医护人员不再因为催缴押金浪费时间和精力,把全部精力用于治疗疾病。医患双方心情愉快了,沟通起来也就更加方便和融洽。“这次住院大概需要花6000多块钱,可是我根本不担心,只要提前两天回家把自己负担的一部分钱准备好就行了。”李功和说。

  “能住得起医院了,不用想着没钱看病提前出院,很高兴。”采访中,不少患者如是说。

  翻开新安县人民医院的账本和住院登记,我们与未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同期进行对比后发现: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该院住院病人同比增长25.56%,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1.84%。其中,今年1月的单月收入创下自1947年建院以来的最高纪录。

  “以前老百姓看病是‘求医问药’,现在角色转换了,医院必须‘主动服务’,还要提升服务质量。对方如果不满意,或许会选择拒绝付款,也有可能以后都不再来这里看病。”陈木青解释。

  4 我市将推广 “先看病,后付费” 模式

  除新安县人民医院之外,嵩县人民医院也于上月启动“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服务模式,新安县中医院、新安县妇幼保健院也在探索和逐步启动中。

  陈木青说,在率先实施这一模式之前,出于风险考虑,医院内部曾经有过反对意见。通过实践证明,“先看病,后付费”确实既有利于患者,又有利于医院。而这一模式在具体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医院信息系统不太畅通,科室对账比较麻烦;新农合和医保部门实行每月核销一次,医院资金垫付压力过大;缺乏社会公用信息平台的支持,对可能出现的恶意逃费缺乏完善的预防控制机制;对“三无”病人、低保病人和“五保户”病人救治的医疗费用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机制等。

  出于上述客观条件的制约,目前仍有部分患者不能享受到这一服务,他们仍要执行“先交住院押金”的模式,如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醉酒、自杀、自残及外伤暂无法确认是否属医保或新农合报销范围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及其他自费患者等。

  近日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我市将在认真总结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等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推广新安县人民医院和嵩县人民医院的做法,鼓励引导医疗机构试行住院病人“先看病,后付费”的收费办法改革。具体的时间节点为:第一季度做好考察学习调研总结工作,第二季度在10个县(市)区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开始试行;第三季度在城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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