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和传播形式,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存在,并越来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商业广告为了获取更大的宣传效应,在花样上不断翻新。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公益广告因受公益性特征所限,无论在规模、形式上都难以与商业广告相媲美。
广告者,广而告之也。它既有宣传引导的导向作用,也有传播文明的社会责任。好的广告可以传播先进文化、塑造高尚精神、引领文明风尚,而低俗、庸俗、媚俗的广告只会腐蚀心灵、误导消费,教唆人们过分地追求奢华、贪图享乐,从而产生消极的社会作用。因此,好的广告必须是健康的、积极的、大众的,也只有健康的、积极的、大众的,才是文明的、向上的。
公益广告是引导人们文明向上的“风向标”和“推动器”,所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最朴实的语言、最亲和的形式引发人们对弘扬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培育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的深刻思考和自觉践行。如,通过大力弘扬“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的洛阳精神,引导每个洛阳人增强热爱洛阳的自豪感和建好洛阳的责任感、使命感。
作为商业广告,不能唯利是图,不能一味追求轰动效应和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我们讲百花齐放,但不是百花乱放。我们提倡广告形式内容创新,但必须是建立在符合其内在规律基础上的创新。
净化社会环境人人有责。对于各级政府部门、各广告企业而言,自觉抵制、有效治理违规低俗广告是重要工作,也是政治任务。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规划,不合规的不批、不文明的不建、不合法的追究,严格把好广告审批关、检查关,要跟踪督察,落实首批负责制,不能一批了事。同时,也要经常开展公益广告大赛,通过公开评选,遴选健康优秀的作品制作公益广告,以提高公益广告质量。
——广告企业、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做到不合规的不做、不合法的不做、不健康的不做,担负起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社会责任。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社会文明风尚。洛阳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广大市民是文明的倡导者、实践者、传播者,只有人人文明,才有城市文明。因此,广大市民对于违规低俗广告,要坚决反对并监督举报,共同呵护城市精神家园,打造文明洛阳亮丽的城市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