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团购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引人关注。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网络团购进行规范。
过了消费期 网站应退钱
在网上团购的商品,因没有留意消费期限导致过期,网站会如数退款吗?
市民陈女士就碰到过这样的问题。今年年初,她在一家团购网站上购买了一款蛋糕,等她想起去消费时却被告知该活动已经结束。眼看着钱要打水漂,陈女士不甘心,便联系到该团购网站,最终对方答应退钱。
目前,一些大型团购网站支持过期退款,但有诸多限制条件,如有的需用户主动申请而非自动退款,有的规定过期后再超过一定期限就不再退款。另外,退还的钱一般都会先退到消费者在团购网站的账户里,无法直接退到消费者的银行卡上,有的还需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意见》明确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买家要发票 网站应开具
去商店买东西,很多人都会要求商家开发票,不过很多团购网站都表示没有发票可开。一家团购网站工作人员表示,网站是为了消费者和经营者搭建一个平台,所以他们没有发票可开,如果消费者需要,可自行向商家索取。
不过按照最新规定,团购网站有义务提供发票。《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消费者要求团购网站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应当出具。
涉及内容广 规范力度大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涉及网络团购的内容全面,规范力度大,如明确规定网站提供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禁止团购券过期不退款或只退到网站账户等,这些对于规范网络团购影响深远,从长远来看也将加快该行业的优胜劣汰的步伐。 记者 戚帅华 实习生 孙宽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