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至5日,在市政府对全市墓地复耕还田工作暗访中,我县城关镇、彭婆镇、水寨镇、白沙镇部分地段有较多新隆起的坟头,受到了全市通报批评,对此,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深感愧疚和不安。
通过深刻反省、认真分析,感到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我们工作不深入、不认真、不主动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不到位。对墓地复耕还田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还存在着错误的、模糊的认识,个别同志认为墓地复耕还田是挖别人的祖坟,是小题大做,是自找麻烦,工作起来有应付推诿现象,甚至对墓地复耕还田工作还有抵触情绪。二是工作不够扎实。工作落实中没有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没有把政策措施传达到每家每户,特别是春节过后,忽视了人民群众有春节过后上坟祭祖的民风乡俗,没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年前墓地复耕还田工作的成果。三是工作措施不到位。尽管我们建立了墓地复耕还田工作责任制,也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但存在处罚不彻底,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影响了我县墓地复耕还田工作的进展。
问题发生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有关乡镇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同时,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实施了责任追究。(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