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立翔)昨日获悉,河南嵩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洛嵩段“3·19”较大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取得实质进展,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月19日下午,洛嵩高速公路三标段施工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务必做好善后工作。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相关部门、伊川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专家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濮阳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的交通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
目前,遇难人员善后工作基本就绪,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省交通部门已责成建设单位河南嵩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全处长停职检查,施工现场塔吊操作员张东方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待事故调查结束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