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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煤炭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其中,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其他矿井吨煤15元,露天矿吨煤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