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记者 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介绍,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主要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大幅降低价格标准,减轻学生教辅材料经济负担。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指导价水平,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比目前市场价降低近40%~50%。
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对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限定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压缩中间环节折扣、回扣空间。 《通知》要求各省份在发布择优评议公告的同时,将经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一并向社会公布。出版单位要将本单位出版的教辅材料价格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