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部分市民在自认为“安全”的情况下,会私拆滥改,改变房屋结构,如增大荷载、钻孔打洞等。那么,究竟哪些属于破坏房屋安全的违法行为?
帮办:市房屋安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屋装修改造严禁改变“主体结构”,避免盲目在墙体上增开门、窗、壁橱;随意扩大门、窗等原有洞口的尺寸;在梁、板、柱上钻孔,承重墙上打洞、增设构筑物增大承重荷载等。有些看似精细的“面子活”,往往破坏了房屋原设计结构的整体性、稳定性及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造成了安全隐患。
我市2007年7月15日起施行的《洛阳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5种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拆除、破坏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在楼板或者阳台板面等主体承重构件上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挖掘地下基础;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违规行为,您可拨打63363750举报。 记者 李岚 通讯员 王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