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王红娟)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暨“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上,市委政法委组织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同时公布了4起作出终审判决涉黑犯罪案件。
这4起案件分别是:嵩县翟礼磊涉黑团伙案、洛龙区尚强涉黑团伙案、新安县贾文强涉黑团伙案和伊川县卢四治涉黑团伙案。截至目前,全市共摧毁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对34名团伙成员作出判决,打击处理涉痞违法犯罪分子213人。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下一步要突出打击8类涉黑犯罪行为:一是阻挠、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的黑恶犯罪,二是扰乱和破坏重点企业经营秩序的黑恶犯罪,三是垄断市场、欺行霸市的黑恶犯罪,四是扰乱校园周边秩序的黑恶犯罪,五是掌控农村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黑恶犯罪,六是强占矿山资源的黑恶犯罪,七是开设赌场、充当打手及“地下出警队”的黑恶犯罪,八是为黑恶犯罪充当“保护伞”的违法犯罪。
会议还对“一打击两整治”(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网吧经营管理秩序)专项行动作了部署。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郭丛斌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