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记者 涂铭)凭借着30年前道听途说的“秘方”,被告人宋某自制药酒为自己和朋友治疗风湿病,结果导致两人死亡、一人轻伤。记者29日获悉,北京市密云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两名死者的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85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宋某于2008年3月用生草乌、草乌、川乌等中药自制药酒。他明知自己配制的药酒具有毒性,却轻信自己配制的甘草汤可以解毒。宋某先后将药酒给3人服用,致使3人出现中毒反应,造成两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两名死者的家属亦提起近9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要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明知自己使用中草药配制的药酒具有毒性,还将药酒给他人服用,造成两人中毒死亡的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被告人宋某的犯罪行为给死者的家属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两名死者的家属在民事诉讼中的合理部分,宋某依法应当予以赔偿。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