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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体育场所, 打开全民健身的另一扇大门
铁炉村: 孟津梨“甜蜜蜜” 村民生活“步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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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开放体育场所, 打开全民健身的另一扇大门
□本报记者 李三旺 实习生 周成杰 文/图
  学校内的体育设施。
  学校内宽阔的篮球场。

  双休日,市民喜欢到体育场所锻炼身体。

  暑假来临,一些学校的乒乓球台闲置。

  核心提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体育锻炼成为不少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一部分人在健身会所里挥汗如雨的时候,也有人为找不到锻炼的去处而苦恼。公共体育设施不多、体育场地缺少和场馆分布不均等问题,使不少人对学校等单位的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的要求日益迫切。

  近日召开的全市企事业单位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座谈会透露,我市将选取部分单位的体育场所面向社会试点开放,并逐步实现体育场所全面开放。这一消息,引起市民普遍关注。我市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的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难点?群众都有哪些期待?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1 调查:城市区具备开放条件的

  体育场所超过100个

  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说,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分为收费开放、优惠开放和免费开放三种形式。

  市体育局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市城市区具备开放条件的体育场所共有102个,包括企事业单位体育场所、社会公共体育场所和学校体育场所等。在这些体育场所中,中小学校的体育场所共有89个,占全部场所的78%。

  这位负责人说,这102个体育场所基本覆盖了城市区主要路段和人口密集区,如能全部面向社会开放,将增加群众体育锻炼的场地面积。然而,这些体育场所中未面向社会开放的有68个,占全部场所的66%。

  已经面向社会开放的34个场所,主要采取收费开放和免费开放两种形式。收费开放的体育场所基本上都是单位自建场所,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和收费,分为按对象收费和按场地、使用时间收费两种。免费开放的体育场所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本身具备免费开放性质的场所,例如工人文化宫、市职工活动中心、王城公园、牡丹公园、洛浦公园等;另一类是应居民要求并结合自身特点面向社会开放的场所,主要以中小学校和高校为主,例如市十五中、上阳小学、市二十二中、洛阳理工学院等。

  2 市民:对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充满期待

  近日,记者以踢足球为由来到西工区某学校想进入校园,却遭到门卫拒绝:“你们是哪里人,学校怎么能随便进?”这名门卫直言,现在已经放暑假了,出于安全考虑,学校规定暑假期间没有领导安排或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进入校园,连该校的学生也不例外。

  家住老城区某小区的小孙是个篮球迷,可是因为学校放暑假让他不得不“暂停”自己的爱好。“附近没有篮球场,学校放假后,大门都锁上了,不让进。”小孙说,几天没打球,他的手痒痒,就拿着球在小区里拍几下。小区内没有篮球架,他就往墙上投,前几天还不小心打破了别人家的玻璃。

  家住高新区的王女士已经50多岁了,每天都要晨练。王女士说,她家附近有两所高中,由于是封闭式管理,她每天只能与同伴到周山公园附近锻炼。当听说学校的体育场所将面向社会开放时,她很高兴:“这当然是好事,能就近锻炼身体,谁也不愿意跑远。”

  王女士说,老年人的身体不如年轻人,很可能在锻炼时出现意外情况。因此,她希望面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所内能够设置一些紧急救护设施,比如开设紧急报警电话之类,以便老年人在出现意外时能迅速自救。

  在我市某医院工作的赵先生,每天都会在下班之后进行体育锻炼。被问及对我市企事业单位体育场所将试点面向社会开放有何看法和期望时,他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因为学校、企业等处的体育场所设施相对齐全,也较安全。

  记者又采访了多名市民,大家都对企事业单位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表示欢迎和期待。

  3 单位:安全问题最担心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企事业单位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洛阳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市八中、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就相关事宜展开讨论。根据与会代表的讨论情况,安全、治安秩序、体育设施维护保养费等问题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焦点,其中讨论最多的是安全问题。

  我市具备面向社会开放条件的89所学校包括中小学校和高校,而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小学校。市教育局代表说,我市大部分中小学校的运动场地及设施都建在校园内,若面向社会开放,市民往往要通过教学区和办公区,这样会给学校的财产安全带来隐患。同时,市民进入场地锻炼存在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对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也会造成隐患。高校的情况相对要好得多,大学生相对成熟,抵御侵害的能力也比中小学生强,大学校园的环境较之中小学校相对开放,在管理上也有相应的措施,但是上述安全问题也一样存在。

  同样,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如果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一旦有市民在锻炼身体时发生意外,这个责任谁来承担?一位高校代表举例说,他们学校曾发生过一起市民在体育锻炼中受伤的事故,学校为此向伤者赔偿了数万元。

  这位代表说,由于大学校园本身具有开放性,目前很多校区内的体育场地及设施已经供市民使用,但是在锻炼的过程中,也发生过一些意外,当事人对学校进行责任追究的事并不少见。就安全保障问题,所有参会代表均提出了担忧,认为这是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的最大难题。

  同时,体育场地和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费、水电费以及管理人员、保安人员、保洁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也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

  4 专家: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是利民的好事

  河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席升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表达了自己对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这一举措的态度——这是一件利民的好事。席升阳说,我市体育场所资源十分丰富,但利用率不足30%,体育场所的闲置是对体育资源的浪费。如果能将这部分资源充分利用,对广大市民提高身体素质和文明程度具有重要作用。

  席升阳认为,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应该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市场化原则,二是政府扶持原则,三是服务第一原则。

  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后的收费方式,应该选用组合价位的方式进行,一些维护保养成本较高的体育设施,应该适当收取较高费用;维护保养成本较低、较大众化的设施,应收取较少费用;完全公益性质的设施,应该免费供群众使用。

  政府扶持原则,就是政府应适当拿出一些资金,作为对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的补贴。坚持政府扶持的原则,其真正目的并非完全依靠政府拿钱来养活,而是通过政府的支持和鼓励引导体育场所进一步大规模开放,这才是最终目的。

  服务第一原则,是把体育场所的开放引向市场竞争。群众在有偿使用体育场所的时候,如何才能感受到物有所值、物超所值?服务质量是最好的体现,谁的服务好,群众自然就会把选票投向谁,这是市场优胜劣汰的法则。

  就大家普遍关注的安全问题,席升阳表示,安全问题不应该成为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的绊脚石。他说,在我国法律日益完善的今天,法律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最好保障,体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可能发生的问题,应该由法律来解决。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从而规范群众在使用体育场所过程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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