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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雅琦 | |
核心提示
商务部近日发布的《家电维修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商家不得夸大维修项目,不得故意更换性能正常的部件,不得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志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办法》的实施,家电维修行业存在的乱象有望得到遏制。
1 家电维修行业问题不少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家电维修行业,收费差别较大、从业人员资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普遍存在。
“明明只是一点小毛病,有的维修商户却为了多赚钱故意夸大其词。”市民杨先生说,今年3月,家里的平板电视出现了黑屏故障,他联系了一家维修店,维修人员上门检测后称,电视机主板损坏,更换需花费600元。
杨先生觉得对方开价太高,当时没有答应。他找到另一家维修店,对方表示,电视机只是线路故障,花100元即可修好。
家电维修人员资质参差不齐也让消费者很头痛。市民刘广禄说,上月,家里的空调突然不制冷,送到一家维修店修了3次都没修好。最后商家说了实话:“工人是刚招来的学徒,这次是让他们练练手。”
此外,“山寨”家电售后服务点也让消费者很反感。市民郑佳说,有些家电维修店门口挂着“某某品牌售后维修”的牌子,不知情还以为是厂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点,但到该品牌官方网站上一查,才知道根本不是。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市工商部门共接到家电维修投诉478起,进入夏季后这类投诉明显增多。
2 下月起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
针对目前家电维修行业存在的问题,将于下月起实施的《办法》对该行业的经营者资质、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从事家电维修业的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执证上岗。从事特约维修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必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获得授权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
为确保消费者在维修家电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办法》中要求,商家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不得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不得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更换性能正常的部件;不得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志。
此外,《办法》还明确,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相关部门可对其处于最高3万元的罚款。
3 家电维修业有望更加规范
“未来,家电维修业乱象有望得到遏制。”我市某品牌家电售后服务点的负责人刘毅说,随着《办法》的实施,一些靠投机取巧赚取高额利润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将没有生存空间,只有规范经营、拥有高水准技术人才的商家,才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因此,今后一些规模较大的家电维修企业将赢得更多市场份额。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将促使家电维修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需要从业者加强自律。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维修家电时,应先拨打厂商售后服务电话,查询当地授权售后服务点的相关信息。在维修家电过程中,应要求商家填写维修产品的相关记录,并索要收费票据。一旦发现商家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记者 王蕾 见习记者 牛鹏远 实习生 张骁程 通讯员 姜琳 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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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修家电,请留意这些细节
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送修家电时可留意以下细节:
1.索要维修行业发票,填写产品维修记录;
2.尽量到指定的品牌维修店或规模较大、证照齐全的维修点维修;
3.维修时消费者最好全程监督修理过程,旧配件要拿回,防止维修人员偷梁换柱;
4.要当着维修人员的面对修好的家电进行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