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2012年第一批境外、省外社会资本投资我市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到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境外、省外社会资本投资我市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投资建设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影剧院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兴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福利院等机构,兴办各类医疗机构,投资兴办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建设培训、实训基地设施。
项目申报要求及奖励标准: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境外、省外社会资本投资我市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经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或评估报告等材料确认的实际到位资金并形成资产1000万元,可获奖励5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可再获奖励50万元,已获得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对实际到位资金为外币计价的项目,应按照实际到位日期的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基准价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此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如需了解更详细的申报要求,请登录洛阳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lysswj.gov.cn/)查询。联系电话:市商务局63936861、市财政局63210204。
记者 王蕾 实习生 张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