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佳 通讯员 徐伊歌)昨日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今年,月饼生产企业必须在外包装的配料表中注明所用全部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目前,我市质监部门正在对全市月饼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目前,我市共有月饼生产企业41家,其中市区有22家,孟津、偃师、新安、伊川等4个县(市)共有19家。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相关要求,从4月20日起,食品中的所有添加剂,无论量多量少,须将其通用名全部标注在食品外包装的配料表中。因此,今年所有月饼的配料表中必须如实注明所用全部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此外,月饼中所含的营养元素名称及含量应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外包装上标明。
目前正值月饼生产前期的原料准备阶段,为保障其质量安全,市质监部门正对生产企业所购原料、生产环境、人员资质、包装材料质量等进行检查。9月,市质监部门还将不定期对月饼产品进行抽样检查。
名词解释
食品添加剂通用名
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即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添加剂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通用名为“塑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