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市物价部门日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旅游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初见成效,行动中规范价格违法行为近百起,景区(点)及相关单位的明码标价率在90%以上。
执法人员分别对栾川、嵩县、汝阳、洛宁、新安等县(市)区的景区(点)、餐饮、住宿、停车场等千余家旅游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大部分经营者都能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将收费的内容、标准及优惠的条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但部分景区(点)餐饮、住宿、旅游商品销售及讲解服务费方面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标示不清晰,个别景区(点)门票价格超标准收费,交通运输票价、索道票价等未经审批擅自收费等。对此,价格检查部门已要求违法商家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处理。
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执法人员将不定期对我市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市民如遇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