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人民法院从今年4月上旬开始至7月底,组织开展“执行百日会战”活动,执结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的骨头案、钉子案,极大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全力打好“执行百日会战”,孟津县法院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把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报酬等关系民生,以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14类案件作为重点,严格落实“五定”原则,即定包案领导、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求全院立、审、执、警、访工作形成“五联动”,全员上阵,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务求实效。
孟津县法院院长张长江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具体工作。该院4名院领导和全体执行干警一道,参加集中行动,摸爬滚打在执行一线。几个月来,该院进行集中行动10余次,辗转全县11个乡镇的近百个行政村,对50余起案件当事人集中执行,20余名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信访老案得到顺利执行。
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消极对抗,长期躲避执行的实际情况,孟津县法院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将集中行动方案在当地电视台连续公布,形成强大舆论攻势;二是将案件进行摸底筛选,30名经多次执行未果实际确有能力执行的被执行人被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三是配合上级法院的执行集中行动,对11名“老赖”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四是加强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联系,依法及时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五是对某些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孟津县法院在坚持人性化执法的同时,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加大处罚力度。据初步统计,13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被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措施,3名情节严重者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此外,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孟津县法院还坚持实行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向党委、人大汇报制度。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出境、融资等经济活动,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经济确有困难而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的申请人,该院实行司法救助制度,为其提供必要法律援助。通过“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大执行格局良性运行,“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目前,该院的354起案件顺利得以执行,占今年以来执结案件总数的78.4%,有效净化了执行环境,维护了司法权威。
(赵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