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戈晓芳 通讯员 刘文栋)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1359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专项保障资金已下拨到我市各县(市)区,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未满18周岁的孤儿有3076人,其中机构抚养孤儿831人、社会散居孤儿2245人。从去年起,我市开始实行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即在市福利院集中抚养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王海健表示,中央、省、市今年联合下拨的孤儿基本生活专项保障资金人均为370元,距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有一定差距,目前机构抚养孤儿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缺口,已通过将孤儿纳入城市低保、福利彩票公益基金出资等多种方式补齐;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缺口,则由当地政府将孤儿纳入低保或五保范围后,足额补齐。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将用于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教育、医疗等方面。今年年底前,我市民政部门将与财政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保障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