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山林却没有林权证,林业开发周期长、投入大,乱砍滥伐严重,造林积极性全无……”洛宁县城郊乡余粮村吴建伟,回想起以前的情景直摇头。
2007年,我市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做到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吴建伟成了林改的第一批受益者。
最近,他获得了近10万元的银行贷款,用于扩大自己的特禽养殖合作社规模。其中,村里集体林权改革时,分配给他的10亩林地林权证充当了“担保主角”。
2007年前后,瞅准了特禽养殖的吴建伟,在自家院子搞起了七彩山鸡的饲养,苦于场地限制,五六百只的饲养规模就把全家里里外外弄了个底朝天。狼藉一片、臭气四溢不说,规模小也给销售出了个难题。
正当吴建伟一筹莫展之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始大规模进行。他在村口分到了10亩的林地,解决了饲养场地。凭借林权证,他还筹到了贷款。
如今,他以林子为基地,建起了规模化养殖鸡舍,并成立了专业养殖合作社,养殖规模超过8000只,成为洛阳较大的野鸡苗繁育基地之一。
“林子加鸡场就等于开了个银行。”吴建伟满脸喜悦,“树木生长周期长,林木的本身价值就相当于固定存折,而鸡场一年四季都能生产鸡蛋、繁育鸡苗,可供销售,就像活期存折,随时支取。”
“现在,乡亲们家家都有自己的‘林子致富经’。”吴建伟说,通过发展林下养殖和林下种植,以短补长,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洛宁林权改革为林业发展带来的变化仅是全市推行林改、发展林业经济的一个缩影。目前,我市集体林权改革全面实施,林权发证1009万亩,占全市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7%。
目前, 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林权主体多元化、经营主体分散化、林权交易市场化、产权变更经常化”的新特点,汝阳、嵩县、洛宁、新安、栾川、宜阳六县林业部门先后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机构,为规范林地流转、盘活林业资源、进行森林资源评估、林农抵押贷款等提供了平台。
林权改革真正实现了还林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使山有其名、树有其主,绿了山林,富了村民。
据统计,全市已注册成立各类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380家,经营范围涵盖种苗生产、林下种植、森林旅游、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等方面,逐步发展成林业产业化的组织载体和重要力量,并呈现出组织多样化、产权多元化、专业多项化、经营规模化的发展趋势,为我市现代林业和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见习记者 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