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9日召开的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全面提升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
《细则》提出,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参照我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协勤人员补贴标准,每月不低于150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建立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对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离职后无固定收入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细则》还提出,鼓励退休人员到社区任职,加大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
《细则》从组织建设、平安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服务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对“达标社区”、“优秀社区”标准进行了细分。《细则》提出,根据资源配置、人口规模和管理幅度等因素,原则上按照3000户左右1万人上下的标准分1个社区。市里将拿出专项资金对“优秀社区”、“达标社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
关于县域社区建设,《细则》提出,要加快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区、破产企业、县(市)区和乡镇政府驻地的社区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在此之前应由相邻的居委会代管,实现社区管理全覆盖。
会议强调,要以创建“优秀社区”为抓手,以综合考评为手段,将社区考评工作与后进社区整顿、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使全市社区建设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社区居民满意率明显提升。
市领导田金钢、王敬林、于建庄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