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市民牛女士是我市某企业的退休职工,从2008年开始,她所在的企业不再给在职员工缴纳医保,因此单位退休职工不能享受职工医保。牛女士想知道该怎么办?
帮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说,首先,牛女士可敦促单位缴纳医保费用;其次,可向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再次,在职人员可先将未缴纳的医保费用先行垫付,再向单位追回这笔费用;最后,退休人员可向该单位的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分流该单位的退休人员,帮助其解决医疗资金问题。
该工作人员说,牛女士也可将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办理时,牛女士应持身份证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居民医保科,填写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申请,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办理并领取医保卡。现在办理的是享受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办理时还需缴纳每年12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大额费用30元自愿缴纳。
需要提醒的是,居民医保办理完毕后,城镇职工医保同时取消。次年缴费时,牛女士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居民医保卡,就近到洛阳银行网点缴费。 (王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