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雅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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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是家电产品销售高峰期,不少商家打出“清仓大处理”“节前甩卖”等招牌吸引消费者。商家手中不少“压箱底”的产品价格的确很实惠,但由于生产时间较早,很可能因相关配件停产等问题,给家电维修造成麻烦。
1 “临界家电”价格诱人但藏隐忧
“买的时候图便宜,后来看了生产日期才感到有些后悔。”市民周晓萌说,前几天她花2400元买了一台大液晶电视,她感到挺实惠。不过,翻看产品的出厂日期时才发现,这台电视是2010年生产的。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表示,厂家在最近一年内还可以继续提供这款电视的相关配件,但是再往后就很难保障了。
市民乔慧娟也说,前段时间某家电卖场搞活动,推出几台特价冰箱,是机械温控型的,售价比电脑板温控产品要便宜几百元,她便买了一台。后来,她听一位从事家电维修工作的朋友说,这款冰箱是几年前的产品,现在很难买到相关配件,如果将来产品出现故障,维修会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2 产品更新快,配件服务难免“缩水”
“近年来,各类智能、节能的家电产品更新速度很快,厂家库存压力很大,只能降价销售。”家电经销商宋毅说,以电视为例,在2010年之前,一个品牌的生产企业一年中可能只会推出一代或最多两代产品,而现在许多品牌一年要推出三代产品。老产品还未销售完,新产品又接二连三上市,厂家的库存压力自然很大。因此,每隔一段时间,厂家就会与销售商合作,低价销售老款库存产品,以减轻企业负担。
宋毅说,家电产品快速更新换代,对于厂商的售后服务能力也是一种考验。按照相关规定,家电产品在停产后5年内,生产厂商应保证零配件供应。不过,现实情况是,部分厂商迫于经营成本压力,在推出新产品后就会逐步停产相关旧款机型配件。
对于消费者来说,虽然这些“临界家电”在产品质量上不存在问题,但购买后如果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将会导致产品使用寿命缩短。
3 “临界家电”消费,您可这样维权
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只要在三包期内,即便这款产品已经停产,经销商也应提供相应售后服务。因此,消费者购买特价处理家电产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的出厂日期,如果发现产品为两年前的产品,最好谨慎购买。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在三包期内,由于缺乏零配件无法维修,而同款产品已经退市,则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计算折旧费后,换购同类新产品。
库存家电产品由于存放期长,其间难免受保存环境、人为挪动等因素影响,可能潜藏隐患。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维修时,应保留维修记录等凭证。如果在保修期内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销商应提供退换货服务。
本报记者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