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记者 胡浩)因含有未标示的乌头类生物碱,“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膏”“云南白药气雾剂”和“云南白药酊”等产品在香港被香港卫生署发文回收。6日,云南白药发表声明做出回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要求云南白药进一步提醒患者合理用药,确保用药安全。
5日,香港卫生署表示,发现云南白药有关中成药样本含有未标示的乌头类生物碱。乌头类生物碱可能带有毒性,如不适当地使用,可导致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及四肢无力等不适症状,严重者更会导致危害生命的情况,如呼吸困难和心律失常。
对此,云南白药在声明中说,云南白药创制于1902年,1956年国务院保密委员会将云南白药处方、工艺列为国家保密范围(战备物资)。含有乌头碱类成分的药材通过炮制,乌头碱水解成乌头次碱并进一步水解成苯甲酰乌头原碱,可使毒性大大降低。云南白药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在加工过程中,已使乌头碱类物质的毒性得以消解或减弱。
云南白药称,2010年至2012年,共监测到涉及云南白药和云南白药胶囊的各类不良反应28例,主要表现为皮肤过敏、发痒等;未监测到严重不良反应。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药监部门关注云南白药保密配方及安全性的相关情况,已要求云南白药进一步提醒患者合理用药,不可擅自使用,更不可加大剂量或延长用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