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7日上午,市审计局召开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市2013“狠抓落实年”动员大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切实发挥审计工作在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进程中的监督和服务作用。
一是实行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机关汇总整理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二是实行审计整改联动制度。由纪检监察机关和人社、发改、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促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三是实行审计整改追责制度。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拒绝、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依据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实行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落实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等进行检查,确认和评估审计整改工作成效。五是实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审计机关向社会既公告审计结果,又公告审计整改情况,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沈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