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教育部网站消息,根据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2013年工作计划,决定建立全国校车信息管理系统。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校车信息采集工作。
通知介绍,信息采集的对象是所有为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幼儿服务的校车,包括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学校及幼儿园自备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校车。变化的信息应及时更新。省级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督办机制,做到县不漏校(园),校(园)不漏车,车不漏人。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