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岁时,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上,摆着很多花布。外婆指着其中印着大朵大朵牡丹的一匹认真地说:“裁几尺回去,给妞妞做件棉袄!”被她称为妞妞的我又笑又气,外婆可真是老糊涂了,那么花哨俗艳的布拿来做衣服,打死我也不穿!
那时我背了《爱莲说》,不知道天高地厚地偷偷拿莲花自比,对那雍容华贵的牡丹,自然有多远躲多远。后来渐渐长大,对牡丹还是敬而远之。它确实开得太认真太饱满,说它是花王,真没愧了这个封号。看它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好像世间所有的繁华都在它的花瓣花蕊里。
在以牡丹闻名的家乡,四月,周围的人见面必要问,去看牡丹了没?仿佛牡丹就是春天的代名词。我总想,春天是天地间一场豪奢万分的大造化大手笔,单靠牡丹,哪里撑得起来?
没读过几本书的外婆全然想不起这些,她一门心思地喜欢牡丹。她的被子面上,全印着一大朵一大朵的牡丹花,晚上睡觉,居然像睡在牡丹花丛中。
外婆还在小院里养了几株牡丹,虽然不是什么名贵品种,她照样浇水施肥,一点也不肯马虎。我颇不以为然,农家小院不辟菜园,反而养起富贵花,外婆真是,怎么说呢?矫情。
转眼十多年过去了,我亦为人妻为人母,不知不觉地,对牡丹的感觉有了微妙的变化。说不清什么时候,我开始对饱满繁华的事物有了好感。我知道,自己是老了。我开始喜欢鲜艳的颜色,白衬衫牛仔裤收起来,缤纷色彩一点点地占领我的衣橱。
那天在街上看见一件衣服,一色纯正的玫瑰红,衣襟处一朵同色的牡丹花。我看了好久,忽然想起十多年前,外婆指着花布要给我做衣服的情景。那一刻,忽然就懂了外婆,懂了牡丹,我想,要是我穿上外婆做的牡丹衣,肯定好看。
在网上,看到喜爱的女作家,穿着印着牡丹花的艳丽裙子拍照,我不禁微微一笑,谁说牡丹俗?大俗其实是大雅。生活本身就是柴米油盐的俗,有了牡丹俗艳的温暖,我们才能雅致地与时间化敌为友,最终走向宽容与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