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全市所有行政村2012年以来的资金、资产、资源处置、变动情况,纠正白条支出、套取财政拨款、挪用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违规变卖国有(集体)资产资源、自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时间可上溯。目前,各行政村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登记表经乡镇“三资”管理中心和村监委会审核后分别加盖印章,在村务公开栏、大台历中,或以宣传车、乡村广播、印发宣传页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公示。欢迎广大农民群众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洛阳市纪委农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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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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