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向宜阳县环保局举报该县某养殖场排放臭气,不料臭气排放还未得到有效整治,举报者的个人信息却被环保部门透露给了这家养殖场。在近期全市开展的治理“中梗阻”行动中,宜阳县环保局相关责任人被责令写出深刻检查。(见5月2日本报03版报道)
在举报者与被举报者之间,进行的是一场较量。在这场较量中,举报者往往是相对弱势的一方。举报某个问题,意味着被举报者将接受相关调查,如调查属实将受到严肃处理。举报者的个人信息一旦外泄,不排除将受到来自被举报方面的打击报复。试想,如果群众因举报而遭到打击报复,以后谁还敢举报?没有人举报,我们的相关行动还怎么进行下去?
也正因为此,集中治理“中梗阻”百日攻坚行动在4月启动之初,市委、市政府在面向社会征集“中梗阻”问题线索时,就要求对举报者严格保密。这,同样是各级各部门在日常处理各类举报时的一条底线。
举报者就好比一些电影中的“线人”,“线人”有权利受到制度性的保护。但是,陈先生的个人信息外泄事件告诉我们,某些部门保护“线人”的意识仍然淡薄,举报人保护工作流程、制度体系仍有漏洞。
我们要规范、细化举报工作流程,强化举报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举报人个人信息泄露问责机制。在举报人信息保密方面,我们也不妨多向外地取经,多运用技术手段,比如举报人在被询问时可以要求用屏风或者面具等遮挡自己,甚至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采取视频、音频传送,包括变声、变像处理等特殊方法做证。
保护举报人就是保护群众监督权,就是保卫“阳光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