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 齐中熙)中国政府网15日晚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家铁路局的“三定”方案公布于众。该方案主要看点在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一定程度上淡化了铁路垄断地位,相当于放宽了企业进入铁路市场的条件。
方案取消的15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比较重要的包括: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取消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取消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取消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取消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
在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形成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被列入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根据方案,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责集中于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的拟定,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的监管以及行业监测和国际交流等。
在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国家铁路局设7个司,定员130人。同时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编制350人,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