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九都快速路建设项目,拟对东起新街、西至南昌路、南起王城大桥北端、北至纱厂西路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同时对规划红线以外南北及东西两侧纵深100米~200米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危旧小区、棚户区、企业破旧厂房一并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政府负责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工商注册、房产过户及租赁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一年。
三、《九都快速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草案)》一并予以公示。被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市征收办进行政策咨询,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地址:凯旋西路建设大厦西座713室,联系电话:0379-63215332,节假日不休息)。被征收人也可以到所在城市区政府旧城改造办公室进行政策咨询和反映意见。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