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岚)从日前召开的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从下月起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并对游泳池水质进行抽检。
从6月1日起,我市游泳场所将向市民开放。为防止疾病传播,该局要求游泳场所经营者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牌要悬挂在醒目位置,在开放时间内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等。
市民若发现公共游泳场所有问题,可拨打电话63322110投诉。
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可用“五看法”了解游泳场所卫生状况:
一看 游泳池水质是否清澈见底
二看 池壁有无污垢
三看 水质循环、净化及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四看 游泳场所是否亮证经营
五看 游泳场所周围环境是否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