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以为自己想象力丰富、文采飞扬,加上博览群书和行万里路(曾走遍四个省市的每一个县城),有朝一日定能成为著作等身的大作家。但写作四年后,我才悲哀地发现:我眼高手低、志大才疏,成为大作家对我来说,不过是个梦。
这一发现,让我非常沮丧。我一直觉得,一件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既然进入写作这一行,就一定要努力写出划时代的大作品。很显然,我没有这样的能力,那我继续写作还有什么意义呢?
妻子得知我郁闷的原因后,让我陪她一起到附近的广场上转转。
虽然已是晚上八点多,但广场上还非常热闹。有好几群跳集体舞的,还有不少小孩在溜冰,一些年轻人在跳街舞。这时,我们被一阵慷慨激昂的歌声吸引。走过去,发现是一个夕阳红歌唱团。他们有专门的弹琴人员,一些老年朋友在那里轮流唱歌,四周聚集了不少观众。老太太们虽然年纪大了,但声音清脆好听;老先生们的声音苍凉浑厚,听起来也很有味道。
有一些观众也主动上前要求唱一首歌。虽然唱歌的人水平高低不同,但大家都很快乐。我被他们的情绪感染了,也变得快乐起来。
妻子问我:“你觉得他们应该快乐吗?”我点点头:“当然,这还用说!”妻子又问:“可他们并没有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知名的歌唱家啊!”我反驳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本身就是最快乐的事情啊。能不能成为歌唱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他们很快乐,这已经足够了!”
妻子笑着说:“你挺明白的啊,那你干吗还对自己那么苛刻,非要成为什么大作家呢?”
妻子的话真让我如醍醐灌顶一般,大彻大悟了。是啊,既然喜欢就去做,何必那么功利呢?什么大作家的名号,什么传世的大作,都是浮云。我写作,我喜欢,我快乐,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