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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疾控中心首次发布居民伤害发生及死亡情况监测数据。数据显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锐器伤和非机动车车祸是导致居民受伤害的主要原因,而15岁至29岁的人群最易受伤。此外,夏季是居民受伤的高发期,应注意自我保护。
1 15岁至29岁年轻人最易受伤
市疾控中心慢性病预防控制所所长李爱红介绍,2005年,我市开展了伤害监测试点工作,2006年成为国家伤害监测点。
此次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居民受伤害的主要原因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锐器伤和非机动车车祸,占所有伤害的86.7%,其中跌倒(坠落)伤害事件最多,占27.6%。
在所有伤害病例中,15岁至29岁受到伤害的人数最多,占全部伤害人数的31.4%,主要原因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和钝器伤;65岁以上年龄受到伤害的人数最少,约占全部伤害人数的6%,主要原因为跌倒(坠落)和机动车车祸。
此外,监测数据显示,受伤害的男性数量明显多于女性。
该所副所长闫云燕说,15岁至29岁的年轻人最易受伤;而最容易受伤的部位是头部,约占伤害事件总量的45.6%。“建议大家注意保护头部,如驾驶摩托车时要戴上头盔,进入建筑工地时一定要戴安全帽,老人外出时最好有家人陪伴。”闫云燕说。
2 儿童受故意伤害,男女性别比高达5.3∶1
李爱红说,在监测病例中,我市0岁至14岁儿童受伤害数量占总伤害数的15.3%。除性侵犯之外,男孩受到伤害的人数大于女孩人数,这与其更活泼好动有关。在年龄构成上,0岁至5岁儿童更易受到伤害,占0岁至14岁儿童伤害数的50.8%。
闫云燕介绍,2006年至2010年,儿童由于跌倒(坠落)导致受伤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烧烫伤和机动车车祸造成的伤害却在逐年下降。
“这和家长的重视有很大关系。”闫云燕说,虽然很多家长已经意识到烧伤、烫伤的危险,不让孩子接触热水等危险物品,却没有意识到桌椅、飘窗等潜在危险,致使孩子跌倒(坠落)事件增多。
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男孩受到的故意伤害行为也要引起注意。监测数据显示,受故意伤害的儿童中,男女性别比高达5.3∶1,主要发生地点为学校、公共场所以及家中,受伤主要原因为钝器伤和锐器伤。
3 家长应采取措施防止儿童受伤
监测数据显示,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一年中伤害高发季节均为气温较高的夏季,这与人们外出活动增多和穿衣较少等因素有关。
对于儿童来说,还有两个伤害事件发生的高峰,即11时前后和19时至21时,此时正是其外出活动较集中的时候。根据受伤性质不同,李爱红建议家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儿童受伤:
【跌倒(坠落)】
购买家具时,选择安全的设计产品;装修时,要特别注意地面安全,保证平整防滑,尤其是洗手间的地面;在飘窗和高层窗户安装防护栏;远离或在大人的保护下操作社区内的健身器材。
【烧伤、烫伤】
在有条件的房间内安装烟雾报警设施,使用安全灯、安全炉;限制儿童玩弄打火机,远离暖水瓶;洗澡时,避免水温过烫。
【交通道路伤害】
乘坐汽车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带,不要让孩子头部伸出车窗;乘坐摩托车要使用头盔;过马路时要有成人陪护。
本报记者 李岚 通讯员 梁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