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8日专电 (记者 涂铭 卢国强)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意见初步认为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罪,且系轮奸。
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其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某某等5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