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商部门接到两名消费者投诉,反映购买的家电产品在安装时遭遇另行收费问题。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目前家电安装二次收费现象比较多,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时应多留心。
消费者陈女士向工商部门反映,5月,她在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两台液晶电视,当时卖场说可以提供免费安装服务,但在安装时,安装人员称电视的挂架必须另外收费。陈女士与安装人员争论无果,只好支付了电视挂架的费用。
无独有偶,市民王先生购买空调时,销售人员并未提及还要再收取费用,而等到王先生付完钱问起安装事项时,才被告知安装所需的管子要另行收费。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说,如今家电厂商之间竞争日益激烈,价格战此起彼伏,家电销售利润被压低,以往属于附赠安装的配件也变成了收费项目。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许多液晶电视包装箱内是不带底座或者挂架的,消费者购买时往往要分两次付款,才能买到一台完整的电视机,“二次收费”几乎成了家电市场的潜规则。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时,为避免因安装收费问题产生纠纷,在付款提货前要核对家电产品包装箱内的物件与商品包装上所标注的内容是否一致,避免销售商投机取巧另行收费。
消费者要事先问清楚商家,有关家电的送货及安装费用,特别是对商家承诺的免费安装项目,最好与商家进行书面约定,将双方的权责明晰。另外,付费配件也是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发票,以便维权时使用。
本报记者 王蕾